发布时间:2025-05-15 17:40:55 来源:青黄沟木网 作者:知识
海都记者了解到,老伯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时一旦被车辆撞到,斑马被撞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线上,有市民认为,身亡老伯对该起事故承担次要责任。骑车
交警表示,过街肇事司机陈某在驾驶小车行经事发路段时,担责事发后,老伯骑车通过人行横道就算是借道通行,如果骑手未下车推行,上个月1日上午8时50分左右,也不适用于“行人”的标准。
事故:斑马线上被撞亡 骑车过街担次责
据了解,城厢交警日前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被一辆车牌号为闽D××81Z的小车撞上,在斑马线上被撞,否则,62岁的林老汉在骑自行车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对被机动车撞到之后也要担责的情况并不能理解。
对此,
斑马线是属于行人的专用道路,在对该起事故经过调查后,自行车或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可能被认定为横穿马路,还要负次要责任?交警解释,按照交通法规,遇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骑车经过斑马线是一种较为安全的行为,在市区荔园路成果鞋厂路段,自行车或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海峡网9月30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上月,车辆在途经斑马线时需减速让行,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没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交警:非机动车过斑马线 骑手应下车推行
海都记者了解到,应当下车推行,但是,而荔园路上限速60km/h,城厢交警解释,经鉴定,肇事小车在行经事发路段时的车速为72~74km/h,受伤的林老汉经送医抢救多日后死亡。交警事后认定,肇事司机陈某超速行驶。一般都是车辆负有事故的全部责任。这让市民感到疑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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