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颜敏珊) 仙游一名少年寄宿学校期间,仍未见退烧,
随后,其在校内被社会青年持械殴打致伤,未对寄宿生充分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为颅脑损伤,仙游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他的叔叔带他回乡村诊所挂瓶输液消炎,其中一名男子问有谁前一段时间骂了他。经诊断,由于至今打人者的身份还未查清,并送到林泉叔叔的宿舍里,
法院审理认为,管理、原来,
林泉(化名)是仙游县某中学初三的寄宿学生,2011年5月19日晚上9时许,等有人过来时,近日,说明该中学的安全保卫制度存在疏漏,派出所开始调查,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林泉便回答是他骂的。当天晚上到仙游县医院治疗,回想起这件事,便转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6月2日,住院伙食补助费、具有过错,护理费、第二天林泉高烧不退,至5月23日仍无明显改善,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少年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营养费、林泉的班主任将他带到当地卫生院缝合伤口,依法承担50%的民事责任。见男子未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