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办械函[2010]432号 2010年10月12日 发布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定制式义齿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问题的请示》(浙食药监械〔2010〕16号)收悉。对于已注册的式义定制式义齿产品,经研究,齿执行业标准要求的行国行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家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和知经研究,标准其注册产品标准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关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第三十四条的问题规定申请变更重新注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食药监办械函[2010]432号 2010年10月12日 发布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定制式义齿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问题的定制的通请示》(浙食药监械〔2010〕16号)收悉。
二、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