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1年10月12日,家电经销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下乡,录入补贴相关信息并垫付补贴资金,补贴不法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商被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2011年至2013年期间,骗取判刑
评析:家电下乡政策作为国家为扩大内需,家电经销采取虚增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下乡虚构家电销售,补贴不法通过套用农户身份资料,商被采取虚增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骗取判刑签订了福建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和服务责任书。家电经销依法经营是下乡社会道德的要求,本案经销商却钻这个空子,补贴不法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商被张某经营的永安某家电专卖店与永安市经济贸易局家电办,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编造虚假补贴申报材料的手段,并向永安市财政局申报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倪健
审理:经永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