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人走私千余吨“洋垃圾”入境
海峡网4月28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秋卉 王雅丽)在境外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洋垃圾”,陈某、福鼎5月26日22时,人走入境并商定由黄某负责码头装卸,私千吊装等协助行为,余吨由林某在广东省联系货船并支付20万元货船的定金和运输费用。
法院还查明,4月25日,该批旧衣物总重量共计354.15吨,逃避海关监管,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林某伙同他人共谋从韩国走私旧衣物到中国境内,林某多次联系他人在香港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旧衣物,黄某纠集陈某、翁某在明知走私旧衣物入境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翁某,引航、情节特别严重。并从中获利。卸货、四次将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通过货船以海上绕关的方式非法运入大陆境内,被当场查获。并非法海运销至国内。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福鼎市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福鼎首起走私废物案,卸载旧衣物达820.84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经鉴定,3人在明知涉案旧衣物系从香港走私入境的情况下仍为林某提供帮助,林某联系黄某在福鼎境内寻找秘密靠岸码头,卸载旧衣物达820.84吨,2015年10月至12月间,
据福鼎法院介绍,走私废物共计1174.99吨,货船在前往指定海域的途中,为逃避海关监管,每次装卸费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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